2006年7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楼上水管破裂 楼下遭殃索赔
曾余勇

  去年7月底的某一天,家住宁波镇海某新村的沈某突然发现大量自来水流入自己家中,造成家里的地板发霉、变形,房屋顶蓬墙壁发霉,门套开裂等。沈某后来发现,原来是住在自己楼上的洪某家中厨房软管破裂漏水,洪某家中又无人,才造成如此损失。于是,他要洪某赔偿损失、精神损失费等共23000元。但双方协商不成。
  无奈之下,沈某将洪某告上了法庭。镇海法院受理案件后,由价格认证中心对沈某住房内的装潢、物品损失的价值进行了鉴定,确定损失为7520元。近日,法院一审判决洪某赔偿沈某财产损失7520元。